保固內容及規定

保固條例

聲明

保固條款僅限於購買自ENERMAX (安耐美) 授權門市,且限定第一手購買車主,並經門市技師組裝調整完成。為保障權益,請於購車時索取使用者說明書及購買證明,自行組裝或改裝造成自行車損壞、人員受傷等概不負任何賠償責任。自行車車型之顏色、規格及配置等,以實際產品為主,原廠保有塗裝規格變動之權利。

保固內容 保固期限 備註
車架 24個月 外觀無損傷
馬達 12個月 無人為損壞;發生齒輪斷裂、軸承破損、外殼破裂、燒毀等故障
儀表 12個月 外觀無損傷;出線部位無斷裂而失去使用功能
控制器 12個月 限發生性能故障 (私自拆換不予保固)
充電器 12個月 外觀無損傷;未私自打開內部;附線完整而出現短路、斷路或影響使用表現之問題
電池 12個月 於正常條件下使用電池發生漏溢、外殼破裂、檢驗容量低於額定容量的70%
曲柄齒盤、前叉、座墊、飛輪、座墊桿、中軸、車首零件、車手豎桿、輪組、前後夾器、避震器、煞車把手、停車柱 12個月 無人為損壞及撞傷予以保固;正常損耗及私自進行拆換則不予保固

 

保固期間

依照使用手冊內容規定,正常使用下及非因人為或不可抗力所致之損害,並經由原廠檢測判定為品質異常,授權門市將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,若屬不當操作造成之損壞,則依實際狀況酌收相關零件以及維修費用。產品若有任何異常狀況,根據手冊記載之內容,可申請保固檢修;保固範圍將以零件維修或更換為主,替換零件為ENERMAX (安耐美) 所有。

 

保固除外範圍
因下列原因而造成故障損壞,不予以保固 (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費用)

  1. 踏板、前後花鼓、轉向系統、避震器、飛輪等可迴轉之料件,所產生不影響機能之聲音與震動。
  2. 消耗性零件:握把、內外胎、煞車塊 (來令片)、碟盤、鏈條、飛輪、等會隨使用逐漸磨損。
  3. 車架及零件塗裝表面可能因汗水、碰撞、摩擦等外在環境因素造成腐蝕或掉漆。
  4. 未依使用說明書進行行駛前保養維護。
  5. 存放場所不佳,經長期使用所導致的塗裝剝落、金屬零件或塑膠零件等表面自然褪色。
  6. 未依車種特性使用所造成損傷。如山路林道、階梯等導致的故障損傷。
  7. 任意拆卸、私自零件改裝或使用非原廠零件。
  8. 因為外力導致產品損毀 (交通事故、車輛碰撞、撞擊夾傷、運送損壞、錯誤使用、傾倒、跌落或其他意外碰撞) 。
  9. 天災或人力等不可抗拒之因素。
  10. 違反法令行為導致之性能故障。
  11. 立管、車手與坐管未依照安全指示線使用規範,導致車架變形、斷裂、以及損毀。

 

 

NCC 警語

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,非經許可,公司、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、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。
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;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,應立即停用,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。前項合法通信,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。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、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。
規格及配置等,以實際產品為主,原廠保有塗裝規格變動之權利。

 

 

防擅改速度上限宣告

致親愛的消費者:

為符合中華民國相關電動輔助自行車資規範,安耐美健康生活館股份有限公司品牌ENERMAX (安耐美) 所有電動輔助自行車車型皆有速度限制,嚴格禁止對本公司產品之相關電子配件進行修改、更換、拆卸甚至破壞等行為,如有上述情形,本公司將不給予任何產品保固以及售後服務。
因擅自變更產品規格設計,進而造成人員傷亡、財產損失,相關責任概由使用者自行承擔。

 

 

ENERMAX 安耐美非常尊重客戶的隱私權,必遵守中華民國政府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及相關法令規範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客戶之姓名、(C○○一 辨識個人者) 與生日 (C○一一 個人描述) 並僅會在提供商品銷售、物流配送、保固維護服務、廣告行銷、市場分析、贈獎活動、會員權益通知及相關服務時,為作業之必要運用您的個人資料。客戶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行使權利,ENERMAX 安耐美溫馨提醒您,客戶如未提供完整的個人資料,可能無法為您服務,或是享受各項相應的會員優惠服務或最新資訊;如客戶提供之資料錯誤,亦不受此聲明之保護及保固服務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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